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这为我国高中阶段教育改革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和提供了根本遵循。高中阶段教育作为基础教育的最后一公里,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环节和基本要素,是学生素养积淀、习惯养成、性格形成、自主成长和多元发展的关键时期,担负着培养各类人才、提高国民综合素质、促进教育事业协调发展等重要使命。从现有教育学制和教育类型来看,我国高中阶段教育主要分为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两大教育类型。近年来,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作为同等重要的两种教育类型,对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多样化人才、完善教育结构体系和实现高质量教育公平等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我们聚焦高中阶段职普比大体相当议题,梳理新形势、诠释新意涵、探寻新路径、实现新突破,则具有重要的学理价值、实践价值和时代意义。
(一)全球发展新趋势: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工业变革日益加剧
2021年,既是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和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关键之年,也是“十四五”规划顺利起航的开局之年。“十四五”时期,将是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从蓄势待发转向产业化竞争的关键期,同时也是我国新旧动能有序转化、产业变革蓬勃兴起的关键期。近年来,以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和区块链等创新技术为引领的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在生产、流通和生活等领域掀起变革浪潮,在彻底改变管理模式、经济秩序、产业结构及社会运行状态的同时,也不断推动人类社会全面进入数字生产力时代。职业教育繁荣发展将有助于传播先进技术经验、培养多样化技术技能人才、促进高质量就业创业,让更多新技术在实践层面得到检验和应用,能够为全面迎接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提供技术支持和人才支撑。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工业变革在为新时代高中阶段职普比大体相当提供新机遇和赋予新内涵的同时,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
(二)国家发展新定位:把握新阶段,贯彻新理念,建构新格局
当前,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全球经济秩序和结构正在发生着极具革命性的变化。我国已进入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国内外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国际竞争日趋激烈,新机遇新挑战并存。面对新形势新挑战,党中央提出在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同时,要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这既是我国经济中长期发展的战略方向,也是我国应对未来诸多不确定因素、保持发展定力的重大部署。“职业教育作为一种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联系的教育类型,具有紧跟经济社会发展步伐、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等本质属性”。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将在人力资源开发和人力资本积累的层面为提高经济发展创新力、激发经济整体活力、释放内需巨大潜力、优化产业结构布局和推动我国经济向更高层次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人口质量红利支撑。在精准把握新发展阶段、学习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服务新发展格局的基础上,积极探寻高中阶段职普比大体相当工作的新思想、新定位和新举措,将进一步释放政策红利、激发改革活力和拓展发展空间。
(三)中央决策新部署: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作出“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重大决策部署,提出“加大人力资本投入,增强职业技术教育适应性,深化职普融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探索中国特色学徒制,大力培养技术技能人才”新部署新要求。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必然要求、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环节和锚定2035年远景目标的关键举措,是推进教育现代化的重要任务和建成教育强国的客观需要。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旨在通过构建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人人都有出彩机会的教育体系,促进教育发展更加公平、更高质量、更加个性,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殷切期盼。由此看来,无论是从教育体系的类型方式、层次阶段、组成元素来看,还是从教育育人初衷和实效来看,高中阶段职普比大体相当都是促进教育协调发展、完善教育结构体系和培养高素质创新型多样化人才的主要手段和基本措施,也是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和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内在要求和应有之义。
(四)政策驱动新指向:符合实际,遵循规律,彰显特色和以人为本
在某种意义上,我们可以将教育政策界定为“国家教育部门为实现一定的目的,对教育政策执行者的政策执行行为进行指导、规范的谋略行为”,具有导向、协调和控制等重要功能,并呈现出政治性、目的性、指导性、规范性和相对稳定性等鲜明特征。高中阶段职普比大体相当作为一项促进教育分流的国家教育政策和优化人才结构配置的基本手段,其改革深化和实践探索经历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自1978年以来,我国围绕高中阶段职普比大体相当工作印发大量文件和实施系列举措。如:1983年,教育部等四部委发布《关于改革城市中等教育结构、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意见》,明确指出“力争到1990 年,使各类职业技术学校在校生与普通高中在校生的比例大体相当”;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发布,明确强调“力争在5年左右,使大多数地区的各类高中阶段的职业技术学校招生数相当于普通高中的招生数……”;2002年,国务院印发《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指出“要以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保持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的比例大体相当”;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要(2010—2020年)》发布,明确指出“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合理确定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比例,今后一个时期总体保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2019年,国务院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明确强调“优化教育结构,把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作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建设中国特色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基础,保持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大体相当”;2020年,教育部等九部委联合印发《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明确指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规模大体相当、相互融通;把发展中职教育作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建设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基础,保持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大体相当”。经过40余年的不断改革和持续探索,我们逐渐走出一条符合发展实际、遵循客观规律、彰显国情特色和秉持人本理念的教育分流之路,使得我国教育结构体系日趋完善,并培养出数以亿计的技术技能人才。
(五)自身发展新窘境:当前我国高中阶段职普比大体相当面临的困难或挑战
多年来,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持续关注和积极推动下,高中阶段职普比大体相当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积累了丰富经验,获得了较好认同,实现了新的突破。但与此同时,高中阶段职普比大体相当工作仍存在一些局限或不足,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主要表现在:(1)职普比大体相当政策精神未能全面领会和科学诠释,相关配套体制机制尚不健全;(2)受“重普轻职”等传统教育观念、职教学生发展上升通道狭窄、用人单位招录看重学历文凭等因素的影响,部分学生和家长对职普比大体相当政策存在曲解;(3)中职教育自身发展存在局限性,基础地位不牢,社会吸引力还不够强,如:少数地方对中职教育重视程度不够,没有给予足够关注和有效支持,政策要求和工作实际有较大差距;历史欠账较多,办学条件较为有限;区域间差距较大,发展不够协调和均衡;中职教育升学渠道仍不够通畅;中职教育办学容量有限,无法提供充足、优质学位;中职学生招录工作及管理存在不足等。这些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已经严重制约了我国中职教育高质量发展和高中阶段职普比大体相当政策有效落实落地,亟待科学解决。
(一)核心本质:尊重差异、适性成长
教育,作为一种促进人系统的社会化和不断提升人的地位与尊严的能动性的社会实践活动,在人类历史和社会文明漫长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教育是人为的,也是为人的,教育的本质就是关注人、尊重人、培养人、发展人、解放人和成就人。换言之,人是教育存在和发展的根基和条件,所有教育行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只能是人。反之,脱离了人的教育,则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教育。从人的心智机能成长规律来看,人与人之间在认知水平、心智机能、行为习惯、兴趣专长和个性特征等方面是存在着较大差异性的,这就使得他们在成长或发展方面呈现出需求差异性、历程未完性和方向模糊性等显著特征,并随着后期的发展不断进行调适和优化。也就是说,学生之间是存在着客观差异性的。正视差异、尊重差异、理解差异和成就差异,则是我们办好教育、育好人才的前提和基础。在这种语境下,对学生而言,究竟是就读普通高中教育好,还是选择中职教育好,主要是取决于学生自身的兴趣专长和发展意愿,只有适合的才是最好的。可见,机械盲目地让初中毕业学生都选择就读普通高中教育或者中职教育,显然是不现实、不合理的,也是违背学生成长客观规律的。由此看来,高中阶段职普比大体相当实则是为初中毕业生提供了新的选择机会和发展通道,帮助学生更好
(二)价值主张:均衡协调、柔性规范
当初,国家进行“高中阶段职普比大体相当”政策设计和制度安排是基于对经济社会发展客观需求、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发展失衡、培养高素质创新型多样化人才等情况作出的综合性考虑和系统性安排。其中,促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均衡协调发展则是其主要目标导向之一。从某种意义而言,教育均衡协调发展主要是强调教育本身及教育所惠及的所有领域能够科学、有序、互补的共同发展,既能整体上融合衔接、有机统一,又能独立地自成一体、自我运行,在整个教育体系中各类型、各阶段、各元素和各主体等能够实现不错位、不越位和不缺位,而有效衡量和检验教育均衡协调发展的根本指标或主要依据则是适应性。换言之,高中阶段职普比大体相当政策是否继续坚持、如何坚持、具体比例如何设定等都不是政府部门来决定的,而是要深度考量该政策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和培养多样化人才的需要。当然,此处的“大体相当”是导向性的柔性规范,有着较高的灵活性、自主性,弹性空间相对较大,在具体比例数值方面也没有刚性指标和硬性规定。可在中央政府的领导和统筹下,由地方政府动态把握,地方政府可根据区域发展实际和办学特色等自主议定。也就是说,职普比大体相当是一个动态、变化的概念意涵,其反映的是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对人才需求的关系、教育与“培养什么人、怎么培养人、为谁培养人”的关系,而绝不是中职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为抢夺生源而相互倾轧发展资源和挤占能动空间的对立关系。
(三)政策指向:体系完备、高质发展
从当前我国高中阶段教育改革发展所取得的显著成就来看,中央部门出台并实施高中阶段职普比大体相当政策是正确的,也是非常及时和必要的。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建立现代化育人体系、加快教育高质量发展多次发表重要讲话和作出系列指示批示,这为我们坚持和推进高中阶段职普比大体相当政策坚定了信心。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作出“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新部署新要求,这为我们继续坚持高中阶段职普比大体相当政策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要进一步领会政策善意、释放政策红利和寻租政策福利,进而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和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巩固基础、激发动力、补齐短板和培育增点。从教育政策的功能定位和价值主张而言,高中阶段职普比大体相当是党和政府为实现理顺教育结构、完善教育体系、促进教育均衡协调发展和培养多样化人才等目标所作出的一个最基本的、导向性的政策考量,也是对职业教育发展规模和质量的底线式要求。当前,我国已进入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高质量既是新时代我国教育改革发展的源头活水,也是我们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强力回应和永恒底色,但这些都需要以健全的制度体系作保障。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制度是一种普遍的行为规则,通常具有根本性、全局性、规制性和稳定性等显著特征。我们要持续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则必须要有目标明确、指向具体、内容科学、体系完备、结构顺畅、分工合理、执行有力的教育制度为政治保障。而高中阶段职普比大体相当则是我国现行教育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完善现代职业教育制度体系、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四)逻辑理路:实践检验、探索前进
马克思主义哲学观明确指出,世界是物质的,物质是运动的,运动是有规律的,而且整个世界都是处在不断地运动和变化之中的。与此同时,恩格斯也强调“世界不是既成事物的集合体,而是过程的集合体”。也就是说,任何事物的发展都不会是一蹴而就的,均需要经过一定的过程,也只有经历了相应的过程,才能充分表明事物产生了变化和发展。按照这种逻辑架构来看,高中阶段职普比大体相当自然也不会例外,该政策从意志酝酿、研制起草、文本拟定、发布实施、跟踪调适等均需要相应的过程。而高中阶段职普比大体相当政策是否科学合理,要看其是否符合客观实际、是否遵循客观规律、是否经得起实践的检验。事实上,只有经过实践的反复检验和认识的持续提升,我们才能准确把握高中阶段职普比大体相当政策的本质和属性,才能对高中阶段职普比大体相当政策形成正确的认识和科学的判断。当然,高中阶段职普比大体相当系列工作也需要正确认识的指导。因此,我们在持续推动高中阶段职普比大体相当系列工作时,必须要树立实践和认识辩证统一的思维或意识。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改进,在改进中提升,在“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无休止地螺旋式上升中不断把高中阶段职普比大体相当系列工作推向新的高度。这在某种程度上也就形成了高中阶段职普比大体相当系列工作的发展路径和逻辑理路。这正如邓小平同志所指出的那样,“我们现在所干的事业是一项新事业,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学,我们只能在干中学,在实践中摸索”。
(一)动态领会政策精神是前提
作为我国教育分流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高中阶段职普比大体相当政策的稳步推进和有效落实对促进教育协调均衡发展、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优化人力资源结构、提升国民整体素质、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和加快制造强国建设等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中职教育作为职业教育体系的“基础教育”,作为我国基础教育阶段的“兜底性”教育,是不可或缺的。党和政府应继续坚持和深入推进高中阶段职普比大体相当政策,但同时也要充分考虑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升级、教育高质量发展、区域发展客观差异和学生群体发展需求等因素。基于此,我们要深入学习《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等政策文件,深刻领会精神意旨,科学把握丰富内涵。我们不仅要高度重视和持续推动高中阶段职普比大体相当政策,更要做到全面统筹和动态把握。一是加强中央全面统筹。中央部门应充分考虑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和教育发展的区域性实际,科学把握、合理安排、因地施策,允许存在区域性差异并能够在一定可控数值范围内合理波动,推动实现全国层面整体意义上的“职普大体相当”,而不是突出强调每个省、市、县的大体相当。二是科学领会职普比大体相当政策意涵和精神意旨。在高中阶段职普比大体相当这一问题上,我们要具有一个最基本的事实性判断,即推动落实“职普比大体相当”不仅仅是简单的中职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两种教育类型在招生规模、在校学生方面的大体相当,还应是办学条件、办学质量、发展机会、学生发展空间及就业机会的大体相当。换言之,我们所努力追求的职普比大体相当应是高水平、高层次的。但从目前发展情况来看,当前高中阶段职普比大体相当整体还处于从低水平向高水平的探索阶段,政策的改革红利和善意空间尚未充分表达出来,还有较大的提升和改进空间。三是完善评价体系机制,充分发挥教育评价的导向、激励和诊断功能。“教育评价事关教育发展方向,有什么样的评价指挥棒,就有什么样的办学导向”。教育行政部门应进一步与教育科研机构、普通高等学校等加强深度互动和协同攻关,健全和完善职普比大体相当综合评价机制,不将“职普比大体相当”甚至“1:1”标准作为政绩考核的核心标准和硬性指标,而是将政策重心有序转向内涵建设、质量提升、特色发展和品牌塑造,逐步从政策强制转到民众认可、社会接受上来。四是科学调整职普比大体相当统计口径。“职普比大体相当”的“职”不仅要指向适龄人口的全日制教育,更应拓展到基于终身学习的职业培训。从当前政策文本及研究文献来看,教育决策部门和专家学者通常把欧洲部分发达国家实施“职普比大体相当”作为我国颁布并实施该政策的有力佐证,但却忽略了欧洲这些国家中职教育学生构成的基本情况。由此来看,我国在继续坚持高中阶段职普比大体相当政策时,应将非学历继续教育与培训数量按比例纳入统计口径,进一步丰富高中阶段教育内涵。
(二)完善配套体系机制是保障
首先,加强资金投入保障。地方政府应抓住部省共建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新机遇,增加职业教育经费投入,落实好新增财政性教育经费向职业教育倾斜,逐步提高中职学生生均拨款,完善成本分摊机制,并根据专业特点、培养成本和办学实际,积极探索中职学校学费标准和生均拨款制度。其次,完善考试评价机制。改革以分数为唯一标准的高中阶段招生方式,逐步完善包括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综合素质、思维模式、兴趣爱好、特长专长、知识水平在内的评价指标,科学合理分类招生。科学设置符合不同专业大类特点的“职教高考”职业技能考试科目群,进一步深化“职教高考”制度改革,打通从中职、高职、技术本科、专业学位研究生层次的职业教育人才成长上升通道。再次,破除人为性的歧视政策,实现高质量的平等就业。中央部门应进一步推动更新选人用人标准,完善就业体制机制,并从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做起,不得歧视职业院校毕业学生,让职业教育学历与同等层次普通教育学历享受同等待遇。最后,教育行政部门应全面加强民办学校管理和监督。近年来,部分地方政府出于减轻财政负担、扩大招商引资、发展地产经济等目的,盲目承诺相关企业并批设民办高中学校,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民办高中盲目发展、无序竞争、违规招生和买卖生源等不合理现象,扰乱了高中阶段教育的正常办学生态和招生秩序。因此,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全面加强对民办普通高中和民办中职学校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进入和退出机制,清退一批盲目追求经济效益、忽视办学质量和社会效益的民办学校。
(三)提升中职教育办学质量、增强社会吸引力是根本
一是强化和巩固中职教育基础性地位。中央部门和省级教育行政机关应进一步夯实中职教育在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中的基础性地位,明确指出凡是举办高中阶段教育的县区,必须办好至少1所以上与优质普通高中学校同等层次的公办中职学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通过重点项目、专项奖补等方式,集中培育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高水平中职学校,并全力支持农村、贫困和边远地区建好一批标准化中职学校,有效加大公办学位供给。二是坚持立德树人,深化中职教育教学改革。地方政府和中职学校应充分立足所处区域的产业类型、特色资源和优势专业,进一步加强专业设置、课程研发、教学
(四)建设信息化招生管理平台是载体
招生规模或比例大体相当是高中阶段职普比大体相当政策的重要内容和衡量指标之一。经过多年的持续发展和稳步推进,普通高中和中职教育在招生计划人数、录取人数、实际报到人数、在校生人数等方面总体保持大体相当。2019年,我国高中阶段职普学生数的构成比例为39.2:60.7(成人高中占比0.1%),高中阶段招生职普比为41.7:58.3,其中14个省份超过全国平均数值。但随着部分民办高中招生违规乱象愈演愈烈,使得加强招生监管、规范招生行为和建立信息化阳光招生平台就显得尤为关键和迫切。一是全省域同网。从当前部分省份出现的高中阶段招生乱象来看,有些问题的产生和处置不是某一个区县或者是地市所能解决的,需要全省进行统筹协调和通力解决。基于此,我们理应建设全省域同网的高中阶段招生平台,构建“中央指导-省级统筹-地市配合-区县实施”的四级招生管控体系,加大管控力度,缩短招生层级,减少人为干预空间。借助全省域同网的高中阶段招录平台和学生信息管理平台,在全面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质量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对高中阶段违法办学、违规招生等教育乱象和行为的监管和处罚力度,逐步建成省域内所有招生主体同网、普通高中和中职教育招生同网的信息化招生服务平台,进而用制度手段从源头上遏制“跨区域招生”、“买卖生源”等招生乱象问题。二是同批次启动。从政策和学理视角来看,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同等重要的教育类型。但在现有的高中阶段招生政策来看,中职教育招生工作总是被放置在普通高中招生工作之后。这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普通高中优于中职教育”的错误判定,直接影响到初中毕业学生的发展意向和志愿填报。由此看来,我们要对现有的“普通高中在前、中职教育在后”的高中阶段招生政策进行调整,实行二者同网同批次招生,从制度架构上让二者处于平等地位,这既是对初中毕业学生自主选择发展意愿的应有尊重,也是对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基本体现。三是便捷化转换。从当前高中阶段招生信息平台运行情况来看,仅有少数地方实现了中职教育和普通高中同网招生,而且这种同网却是低层次和简易化的,在版块内容设置、操作步骤简化、同网兼容衔接等方面还有较大提升空间,尤其是在对原有填报志愿进行后期变更方面,还不能实现无缝隙衔接和便捷化转换。此外,从现有高中阶段学生信息管理平台来看,学生在进入普通高中或中职学校学习一段时间后,尚不能在两种教育类型之间充分实现相互融通和便捷转化,未能给学生提供后续的再次选择机会。尽管个别地方和学校在这方面做过积极努力和有益尝试,但由于缺少相应的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收效甚微。
(五)加强宣传呈现和舆论引领是支撑
坚持高中阶段职普比大体相当政策,大力发展中职教育,保持中职教育基础地位,既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政策需要,也是统筹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之策。但从2020年部分省市出现的“整治民办高中违规招生”舆情来看,当前社会对高中阶段职普比大体相当政策还存在一些曲解,部分民众对该政策的理解认识还不够深入和透彻。首先,中央部门和教育行政机关应旗帜鲜明地坚持落实好高中阶段职普比大体相当政策,全面做好政策宣讲和舆论引导,并及时回应民众期盼和社会关切。其次,教育决策部门应加强对高中阶段招生改革、高中阶段职普比大体相当等政策文件精神进行权威解读,并对教育行政人员、学校管理人员、教师、学生、家长、企业行业管理人员等主体进行针对性宣讲,进一步扩大政策知晓度。加强对教育舆情的预研预判,加大高中阶段教育分流政策的基础性、前瞻性和战略性研究,全面提高政策指导实践的能力和水平,积极引导人民群众对高中阶段职普比大体相当政策的合理预期,进而为高中阶段教育均衡协调发展营造良好氛围和凝聚最大共识。再次,地方政府和学校还应通过单位官网、微信公众号、地方主流媒体等对职业教育发展成就、高中招生志愿填报系统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简章进行持续、广泛、深入宣传,让社会各界对职业教育尤其是中职教育发展成果具有较为客观、全面的认识,提高人民群众对中职教育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提升中职教育社会影响力和民众认可度,吸引更多的学生能够从自身发展需要来选择中职教育,引导更多的学校、家长、行业企业、科研机构等主体能够持续关注和全面支持中职教育改革发展,让学生和中职教育都能够回归到应有的发展轨道上来。最后,高中阶段学校应从对学生成长负责、对学校发展尽心、对教育事业繁荣发展尽责的高度切实做好宣传工作,为学生自主成长、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提供更专业、更精准、更适切的指导和支持。无论是普通高中学校,还是中等职业学校,在做好全媒体宣传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强宣传工作的主动性、创新性和呈现力。如:高中阶段学校在进入初中学校进行招生宣传时要客观、全面,扩大学生及家长对高中阶段学校可选择范围。此外,我们还要从义务教育阶段开始加强职业启蒙教育和开展职业体验,帮助并引导学生从自身兴趣专长和发展实际来科学确定发展方向,让学生能够成为他自己。